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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开火车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结论,因为“小女孩开火车”这个短语并不是一个常见的成语或俗语,也没有特定的文化背景或语境来它的含义。
可能是某个故事、歌曲或电影中的情节,需要更多的信息来理解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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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更多的背景信息或上下文,我可以尝试根据您的提供内容进行解释和延伸。
女生到火车上做列车员,薪水待遇怎么样?
工作内容主要负责车厢卫生,服务工作,工资待遇的话如果是职工,除去五金一险 ,大多铁路局能达到4000+,如果是劳务工除去三金,一般在三千。
1、列车员,是铁路客运列车工作人员,也称列车乘务员。列车员的工作职责有开关车门、打扫车内卫生,查验车票、核对铺位,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维护车内公共秩序,并协助乘警保障旅客旅行安全。
2、列车员的职业特点有固定的工作模式、狭小的工作环境、不定时的饮食及在车上年复一年地工作、往返于同一条线路。
3、思想素质主要是列车员的思想意识、思想方法和思想修养,这是做好客运服务工作的首要条件。具体表现在:有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有锐意进取的精神。
4、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办事公道;先人后己,克己奉公;待人热情坦诚;遵章守纪,热爱集体,抵御错误思想,识别美丑荣辱,自觉地维护企业、车班的利益和声誉。
陌生男子火车上强抱8岁小女孩,裤子拉链拉开,你怎么看?
不知道大家听没听过这首歌——“妹妹要是来看我, 千万不要坐火车,火车上的流氓多,我怕妹妹出了差错……”
这句歌词,恰好是这件事的写照。
这则发生在国庆假期的新闻,给所有的父母提了醒!
越来越多的家长当“狼爸”“狼妈”,结果可能让孩子“羊入虎口”。
所谓未成年人,就应该少不了监护人的保护和照顾。而事发这趟列车上,9岁女孩独自乘车,爸爸因为忙没能同行,委托车上乘务员照顾。
幸好乘务员负责,勇敢!不然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中年男子先是蹭女孩的座位,后来又把女孩抱在身前,他被乘务员叫起身的时候,居然裤子拉链儿是拉开的!
他居然辩称裤子就是这样的,拉链儿爱脱落!
关键是,你为什么抱着女孩子?心里是什么动机?
此事目前仍有疑点——他怎么知道女孩独行?他怎么敢在女孩不愿意的情况还坚持抱着她?是不是有意为之,甚至在知道女孩独自出行后蓄意为之?他为何不跟别人串座位,或者是跟女孩子搭边儿坐也好,非得抱着人家?……
警察称其有猥亵嫌疑,并表示此事仍将进一步调查。
这桩事件提醒我们三点:1、并不是所有乘务员或者工作人员,都像画面中的列车工作人员那样负责,不可贸然委托。2、社会很复杂,记住“妹妹要是来看我, 千万不要坐火车,火车上的流氓多,我怕妹妹出了差错;”,防人之心不可无。3、做父母的要对孩子尽心,不要随意放他单飞。
刚刚看过这个视频,这名男子太恶心了,一个9岁的小女孩,你将其强行抱在怀里,被人发现时,裤子拉链还开着,男子辩解称“我这个裤子本身就容易掉下来”,听到这句话时,真希望在场的人能抽他一个嘴巴子,把他打醒,最终迫于众人的压力,在乘警的要求下,男子向女孩道歉,女孩没有受到伤害,是因为她遇到了一群有正义感的人。
透过这件事,我们不禁要思考:9岁女孩独自坐火车,父母怎么能放心啊?事后,工作人员联系女孩父亲时,父亲称没有时间,如果女孩受到了不法侵害,父母还能轻描淡写地这样说吗?诚然,生活不易,但是不管怎样,我们都要照看好孩子啊!
另外,从女孩在面对这件事情的反映上来看,显然是缺乏安全意识的,不知道在面对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这与父母的安全意识不够、教育不到位有一定的关系。
这个世界很复杂,孩子很天真,我们担心孩子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到伤害,所以,安全意识这根弦不能断,时刻给孩子灌输安全意识,教会孩子如何在危险的时候保护自己,一个懂得保护自己的孩子,才真正长大了,这是为人父母的责任,且责任重大!
男子左某看到九岁女孩独自乘车遂心生歹念,强抱孩子坐于餐车座椅之上。正当他扯下裤子拉链欲行不轨之际,敏感心细的女乘务员及时制止了他的行为。
毫无疑问,女乘务员的这番举动让孩子幸运地躲过了接下来可能遭遇的不法侵害,这一点与女孩那位极不负责的父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是这位父亲对于女孩安全的漠视,才给了左某以可乘之机。如果他能够全程陪同自己的女儿,而不是硬将孩子扔给乘务员,我想这样的事情是根本不会发生的。所以,我们在谴责左某的龌龊无耻之前首先应当谴责一下这位冷漠的父亲。
就在事情发生之后,面对女乘务员义正言辞的指责,男子左某不仅毫无悔意,反而对自己的行为百般狡辩。他将女孩的没有反抗当做自己强抱的合理说辞,更把裤子拉链大开说成是故障所致,这种荒唐的解释简直就是在侮辱公众的智商!
一个九岁的女孩几乎完全没有任何性防卫的观念,她对于自己正在遭遇的不法侵害完全处于一种懵懂无知的状态,没有反抗不意味左某就可以对其胡作非为。更加可笑的是,这位被抓现行的左某居然声称自己的拉链故障才会导致裤子的大门敞开。一个大男人出门在外,但凡有点羞耻心都会先把自己的门儿给关好,拿拉链说事儿只能反衬他的心虚。
事实上,左某对于自己心里的那点龌龊想法非常清楚,而围观的众人同样也是心知肚明。所以,大家都毫不客气地对他进行了谴责。有介于此,这位左某最终在乘警面前承认了错误。
谈到乘警,我不得不插上几句。在这起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现场处警的乘警只有一人。警力不足,这属于体制问题。但是没有携带单警装备这就是个人问题,属于一种不规范的行为。如果在现场时违法嫌疑人左某不配合他的口头传唤,那么他可能连强制传唤时需要用到的约束性警械都没有。
另外,从这位乘警的警衔来看属于三级警司,由此我们可以推段他参加工作的时间应当在三年以内,可能在处警的经验上稍有不足,这或许正是他在处警的过程中打电话请示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当时处警的民警有两人,并且其中一人经验相对丰富,那么可能在处置该事件时会显得更加地妥善与规范。
从法律上来说,男子左某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属于一种治安范畴的违法行为。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目前,警方还在针对此事进行调查,相信结果将在不久之后对社会公布。我认为即便左某个人在警方对其进行询问的过程中否认了自己存在猥亵女孩的主观恶意,但通过其他的证人证言以及视频资料等证据是足以认定左某的猥亵行为进而对其处罚的。
左某猥亵的对象属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且猥亵的地点位于公共场所,其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都是非常严重的。因此,警方可以依法对其顶格处罚,即处于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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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童遭小火车轧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童遭小火车轧身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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